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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了没到一个钟,有动物嚎叫声由远而近,仨人兴致勃勃的拉开一点帐蓬门,探头探脑的朝外瞅,又等了大约半个来钟,从朝向海岸线的方向那边现出绿幽幽的光,那绿光直奔离水潭不远、曾经有渣渣们阵亡的战场。
绿光时隐时现,很快便能看清,有六束光,明有三只动物,动物的眼睛在夜里反光都是绿幽幽的。
瞅着远方蓝幽幽绿汪汪的光团子,乐韵不用看清动物的形状,仅只凭气味就知是什么,悄悄的告诉帅哥:“是胡狼。”
布兰德山脚附近没有公园,但纳米国靠海岸的沙漠与平原相接,很多地方都有野生动物,在沙漠与其交界的平原处也生活着很多零散的动物种群,胡狼更是遍布纳米国各地。
燕孝米罗也不奇怪为什么胡狼会跑来,食肉动物的嗅觉灵敏,它们应该是闻到了血腥味跑来想捡现成的食物。
黑夜里,三只胡狼在星光下的沙漠草原奔跑,很快跑到血腥味最浓的地方,低着头寻找。
经过处理的战场,血迹大部分被焚烧,而血飞溅开很宽,不可能将每一点血迹皆找出来焚烧,有些地方仍粘有血迹点。
胡狼的鼻子灵敏,凭嗅觉找到有血迹的地方没找到肉,有时也刨几下,有时围着打转,转来转去,也将一个地方印满了脚印。
在胡狼满地寻找食物时,石头山和沙丘另一侧所面对的平原同样迎来一只动物,还是一只大型食肉动物——花豹。
花豹从朝向布兰德山方向来的大沙丘后而来,它穿过平原,找到留有血腥味的地方,在一片区域内闻嗅一阵又转了几个圈,再次跑动,沿着有足迹的路寻找猎物。
窝在帐篷里的两帅哥看着远处的绿光团团转,特别开心,他们就想知道那些家伙找不到猎物会不会掘地三尺,或者,会不会循着气味找到他们。
越看越开心的燕行,用手指戳戳中间的萝莉:“乐,你胡狼会不会把我们当猎物?”
“胡狼会不会把我们当猎物我不太清楚,但是,”乐韵托着下巴,眼望空气,笑得咧开了嘴,笑得阳光灿烂。
“但是什么?”萝莉话不完,燕行心里痒痒的,忍不住又去戳戳她的脑袋。
“但是,一只花豹已经把我们当成了猎物,正在来我们这边的路途中,很快就会到达现场。”两帅哥鼻子不灵敏,嗅不到豹子的气味,乐韵在它出现不久已嗅到了属于它的特有体味,并且从气味变化知道豹子正在移动,沿着气味寻找她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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