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九章 女演员天花板-《重启白金时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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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网上有个说法,17岁的周训之所以拍完《古墓荒斋》没有继续留在北京,是因为她在艺术学校还有个和她一样喜欢唱歌的男友。
没错,别看周训总是操着一口公鸭嗓,而且说话还有些结巴。
但其实严格来说,她是酒吧驻唱歌手出身。
一档节目中,金鑫问过周训这样一句话:“曾经有过怎样过份的梦想?”
她没犹豫:“我想当音乐家。”
金鑫下意识打趣:“就这哑巴嗓子还唱歌?”
当时周训的反应像个小女生般略嗔怪:“小时候声音才不是这样的啦!”
是的,她的公鸭嗓全是抽烟照成的。
让她拍完人生中第一部电影毅然决然回老家的,是男友。
91年从北京回老家之后,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艺术团,但从小就是小太妹的她不安于现状,不愿拿着每个月七十块钱的铁饭碗。
辞掉了有编制的铁饭碗,和男友跑到“不夜城”唱歌。
让她放弃老家安稳的,也是男友。
1993年,窦围的堂哥,窦朋来到杭州走穴,恰巧她那时候刚和男朋友分手,她爱上了窦朋。
为了爱情,周训横跨长江与黄河,再度来到北京。
来到北京后,周训只接过两部戏,多数时间她都在莱特曼歌厅当驻唱歌手。
一天唱3首歌,就可以赚150元。
在歌厅给她伴舞的,是黄绝。
黄绝曾这样评价周迅:“她这一辈子就是跟着感情、爱情这两个词在漂流。”
事实也确实这样。
红磡过后,摇滚日子越来越难,窦朋深受其中。
周训也不好过,一次,因为拒绝客人陪酒,她被打掉了门牙。
作为男友的窦朋,看了很不忍心,为了不让她挤公交挤地铁,专门跟家里借钱了辆二手吉普,接送她上下班。
为了不让她受苦,还打算攒钱为周训买房。
周训听说男友要买房,也接了一个很烂的警察角色,赚了8万片酬。
可就在她觉得苦日子快熬到头的时候,两人却突然分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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