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识字的由来-《我的竹马是忠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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惊讶地瞟眼芝芝,贞贞把她挥舞的手拽进被子,掖掖被角,慢条斯理答:“你居然没听说过美国鞑子?就是在大梁国北方极寒地区立国的鞑子呀,据见过美国来使的人说,长的高鼻子,红头发,猫眼睛,体长九尺,活像妖怪转世,听说,他们不但饥荒时吃人肉,抓了俘虏也要吃掉的,把外族人叫做两脚羊,你说多野蛮哪。”
“吃人不算稀奇,”贞贞又对立马泄气的芝芝说,咱们大梁国,号称礼仪之邦,碰到饥馑之年,易子而食,强食弱肉,也是有的事,只是不像美国鞑子平素也有此嗜好罢了。
原来此美国非彼美国,虽然听起来人种相似,但现在还处于茹毛饮血吃人肉的阶段。
芝芝不死心地追问,“那既然长得像妖怪,为什么要叫美国呢?”为什么叫个头号文明强国的名字,我可受不了这么大的惊喜,刚才瞬间还有冲动,想去投奔这位号称世界警察,哪里都要插一脚的山姆大叔呢。
“鞑子们和咱们的审美不同,他们以丑为美,认为自己族人是天仙化身,美的不得了。”
贞贞又徐徐说道:“我识字,是从小家母教的。”说毕看看芝芝,芝芝懂,那意思是该你说说为什么识字了。
穿越这么惊悚的事,芝芝觉得还是不要告诉任何人的好。于是拿出早已想好的说辞。
“看官,为什么一个村姑突然就识字了呢?难道她是天赋异禀,听我慢慢道来。”
活似说书人的开场白逗笑了贞贞,她刚笑出声,又赶紧捂住嘴,“夜深了,声音大别惊了大叔大哥的觉,好,说书先生,请讲。”
“那年冬天,我大约九岁吧,雪深过膝,道路阻断。一天深夜,三个解差押着一队犯人来到我家门外,敲门请求借宿,原来他们迷路了,天黑后碰到鬼打墙,好不容易才摸进营子里来。
营子里的人家留有古风,即使乞丐夜里来求,也得让到灶间,烧了灶,给碗热水,給碗剩酸粥,再铺上麦草,拿出一张老羊皮让其裹着过夜,不作兴天黑撵人。往往心善些的人家,第二天还会管顿早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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