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三十二章 李志-《重生之娱乐天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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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志,在杨华的印象中,是杨华唯一的一个比较合得来的好哥们。
之前,那个杨华还是流浪歌手的时候,他们两个人经常相互接济,有时候也一起去酒吧卖唱。
那个时候,酒吧老板总是单独留下形象比较好的李志,而不要杨华。
往往那个时候,是杨华最尴尬,心里最失落的时候。
而这个时候,李志总是喜欢说一句话。
“他是我的兄弟,要留就一起。不然,我们再换别的地方。”
大多时候,酒吧老板是不愿意要杨华的。因为,酒吧这地方,比选秀还看长相。
就算你唱的不咋地,只要长得帅,也能吸引一票小姑娘,博人眼球。
而往往这个时候,杨华记得很清楚,李志总是默默地提起,他那把很旧的吉他转身就走,没有丝毫的留恋。
现在想来,杨华就连当时李志拿吉他扭头走的动作都能记得一清二楚。
就如深深刻在脑海中一般。
后来,,李志抵不过家人的反对,终于,放弃了北漂这个疯狂的梦想,回家打工去了。
李志这一走,就是半年多。
杨华看着既熟悉,又陌生的名字,不知为何,总觉得心里突然温暖了许多。
也许并不需要接起电话,只是这个名字就能让人。
接着,杨华接起了电话。
对面响起的却是一个比较憔悴疲惫的声音,声音还是那么的熟悉,还是那么的亲切。
“喂,杨华吗?你最近还好吗?”
“嗯,挺好的,你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?”
“想你了呗,都好久不见了。”李志声音听起来有点强颜欢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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